半夜一通電話,小何抽蓄的微聲向我哭訴,交往了半年的另一半,在一切看似甜蜜的同居生活中,竟將平時的些許不滿一夕爆發,變成令人難以置信的拳腳相向,電話這頭的我除了傾聽之外,實在不知該如何處理,因為,不像異性戀的伴侶關係,同志之間的「家暴」,似乎不可能公開去報警或是尋求協助。
隔天小何又打來告訴我,他B跟他道歉了,雖然心裡仍有些陰影,但是小何相信對方是真心的悔改,他相信最糟的部分已經結束了;但這種和平的假像並沒有維持很久,隔不到兩周的時間,我在第一時間趕赴醫院協助小何辦理住院手續,碎裂的鼻樑骨加上一顆掉落的門牙,小何英挺的外表剎時間消逝無蹤,小何告訴我,警察做筆錄時不但帶有揶揄的口吻,而且還暗示是小何自找的,但是身為受到歧視的一群,我們又能如何呢?
今天特地上網查了一下資料,一份國外的研究報告顯示,同志之間的家暴情況,最多的是肢體暴力(57%),其次分別是情緒暴力(32.17%)以及言語暴力(10.83%),證明了所謂的家暴形式其實有很多種不同的類型,而由於同志身分的關係,此類的問題似乎很少被觸及或是被處理,大家遇到這樣的情況,因為害怕曝光,也都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但卻也因此孕育了姑息,造成同樣的問題不斷的發生。
身為小何的閨密,第一個想到的問題是,為什麼一個條件這麼好的人,會甘願跟一個潛在的家暴施加者對象(他B真的不帥也不nice)在一起呢?這也常常是一個不了解情況的外人常會有的第一直覺,我相信「不了解對方」一定是最開始時的答案,但是在事情發生過後,又違反常理地選擇「原諒」並繼續關係,一定就包含了許多的原因了,也許是因為承諾、也許是因為無奈、也許是因為不捨、也許是因為習慣,但是這些藉口,在在也彌補不了心中已經破裂的傷痕,也挽回不了空中曾經美好的彩虹。
雖然小何幸運的受到專業的醫療照顧,短時間內就回復了往日的風采,但是在社會支持以及心理創傷治療層面上,卻沒有太多的資源可以提供這方面的協助,直到現在,小何仍然對於開始新的戀情心懷恐懼,也因此錯失了許多可能的長久關係;在台灣,有提供此類情況相關協助的團體或機構,似乎只有同志諮詢熱線 http://hotline.org.tw/ 以及華人伴侶與家族治療協會http://www.acft.org.tw/ 兩家機構,相較於異性戀家暴的資源,實在是少得令人汗顏。
同志也是這個國家、這個社會的合法公民,無論是甚麼樣冠冕堂皇的理由,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理應被暴力相向,只因為不常在電視新聞或是報紙社會版上被看到,並不代表這樣的事件不存在,沉默與冷漠只會加速它的惡化;如果你自己或是所認識的親人、朋友有家暴的問題,無論是異性戀或是同性戀,一定要試著尋求相關的協助,才能夠杜絕憾事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