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書桌看世界愛滋(九) – 愛滋藥物給付新制

今天在網路上看到了這則新聞,其實有些擔心,報導中說到,自6月1日

起實施「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藥品處方使用規範」方案。比照健保局的抗生素使用原則,優先使用價廉同療效藥物。6月1日

以後,若感染者首次使用較高額的處方,即每月藥價2萬500元以上則須先送疾管局審查後才得以使用。(原文連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130647.shtml

我四處詢問了幾位感染者朋友後發現,這一群朋友中,只有我自己吃的這一組藥物(希寧 + 克為滋)是落在2萬500元以下,其他的朋友都超出了疾管局所謂的平均藥價之上,而大家在聽到這則新聞之後,都擔心自己是否必須要被迫更換藥物,改吃較便宜的藥物組合?還是此一方案並不朔及過往,僅針對未來將開始吃藥的感染朋友們?小弟因此搜尋了疾管局的頁面,找到了此一新聞的原稿(原文連結http://www.cdc.gov.tw/info.aspx?treeid=45da8e73a81d495d&nowtreeid=1bd193ed6dabaee6&tid=D590DD5FC87FE0BC),才知道此一方案是針對未來首次服藥的朋友而訂定。

然而,卻有一位朋友透漏,他的醫師已經在原藥物組合有效的情況下,要求他更換另一組藥物;而我也不禁擔心,是否會因為此一政策的實施,而導致醫生與病人間關係的變化,變成必須要要求醫生幫忙提出申請,才能夠順利服藥,而是否也會因此而導致過去的「紅包文化」再次出現;除此之外,申請公文的來回之間,有沒有可能因為一時的延宕,而耽誤了感染朋友的病情?這些都是未來必須要觀察與注意的地方。

除此之外,我也很好奇疾病管制局將會憑藉著什麼樣的標準來審核醫師所提出的申請?我在所有可取得的資源中,都無法得到任何相關的答案,因此便以最傳統的方式,在6/1下午4點鐘,發信至疾病管制局的信箱,目前還沒有得到任何回覆,等我取得答案之後,我會再與大家分享。

關於「石皓」

經歷過許多的風風雨雨,一直希望能夠為同志朋友以及愛滋感染者做些甚麼,前一陣子在和一位台灣資深人權鬥士聊天之後,決定藉著分享我個人的生命經驗以及專業知識,讓跟我有類似經歷的朋友們能夠避免掉一些旅程上的跌撞,或是在無助徬徨的時候,能夠有一個非正式舒服自由非官方的地方尋求意見或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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